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了《 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中國第五階段)》(即摩托車國V排放標準)等17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和1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修改單,并予以公告。

國家標準《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中國第五階段)》 由生態環境部歸口 。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天津內燃機研究所(天津摩托車技術中心) 、國家摩托車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國家機動車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 、清華大學 。
主要起草人 陳大為、王明達、季歐、張智軒、李寶基、黃文棟、張海燕、關敏、何立強、仲偉軍、袁萬里、朱銘豪、劉歡、滕琦、付雨民 。
此排放標準于2026年2月7日發布,2029年1月1日實施。

根據汽車國V 排放的提升經驗,我們可以推測摩托車的國V排放標準主要是推動摩托車廠商采用更高精度燃油噴射系統、改進三元催化器、加裝GPF(汽油顆粒捕集器) 等技術,這必將進一步推高摩托車的制造成本,本來更嚴的排放標準實施,是進一步提高技術門檻,引導行業遵循優勝劣汰的自然淘汰法則。但如果只發布標準,卻弱化標準實施的監管,就會給行業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尷尬局面。

當前國內摩托車行業實施國四排放標準已經七年了,但至今還有大量的化油車型在偏遠的農村和山區市場售賣。燃油三輪車目前還是采用電噴供油與化油器供油無損切換改裝的方式。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讓嚴格遵紀守法的企業無法發揮自己的技術優勢,甚至還大大增加了守法成本,從而形成劣幣驅除良幣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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